受福建省司法廳委托,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對福建省司法廳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設備項目進行國內(nèi)公開招標,現(xiàn)歡迎國內(nèi)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提交密封的投標。
1.招標編號:FJAG2010050。
2.招標項目:福建省司法廳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設備。
3.招標內(nèi)容及要求(招標貨物名稱、數(shù)量及主要技術規(guī)格):計算機534臺,速印機13臺,復印機14臺,打印機101臺,投影機26臺,攝像機27臺,數(shù)碼相機820臺
4.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
(2)投標人應具有本次招標貨物或服務的經(jīng)營范圍。
(3)預算價作為最高限價,合同包1預算價為2864500元,合同包2預算價為867000元,合同包3預算價為470000元,合同包4預算價為2733000元,超過最高限價的投標視為無效投標。
※投標人須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詳見本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10.2
5.購買招標文件時間:2010年7月30日起至2010年8月19日,每天8:30-11:30,15:30-17:30(公休日除外)。
6.購買招標文件地點: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福州市華林路128號屏東寫字樓14樓綜合科) 。
7.招標文件售價:每套100元,若郵寄,需另加50元,標書售出一概不退換。省政府采購中心將不對郵寄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延誤或丟失負責。
異地購買招標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開戶名、開戶行、賬號,電匯相應的金額到采購中心賬戶,同時將電匯底單復印件及貴公司所需購買的標書編號、公司名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手機、傳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標注后傳真至采購中心。
8.投標保證金:投標人以銀行轉(zhuǎn)賬方式提供投標保證金,并保證開標當日8:00(北京時間)前到達本公告提供的賬戶上,投標保證金轉(zhuǎn)賬單或電匯單上必須注明所投標的招標編號,否則不予確認。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財務將以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開戶銀行提供的投標保證金到賬憑證為據(jù),向投標人開具收到投標保證金收款收據(jù)。投標人最遲應在開標截止時間10分鐘之前領取投標保證金收款收據(jù)(領取時需提供復印清晰的投標保證金轉(zhuǎn)賬單或電匯底單復印件);投標人須持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財務開具的投標保證金收款收據(jù),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向綜合科保證金確認人員辦理投標保證金已提供的確認事宜,未確認的視為未提交保證金,其投標將被拒絕。
開標結(jié)束后,保證金的退還工作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12.投標保證金)
9.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jié)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zhì)疑,口頭質(zhì)疑不予接受。
10.有關本項目招標的相關信息(包括招標文件若有修改)都將在政府采購相關網(wǎng)站(如http://www.ccgp-fujian.gov.cn或http://www.fjgpc.cn或http://www.fjzfcg.gov.cn)上公布,所有相關信息以公告為準,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相關網(wǎng)站,以免錯漏重要信息。
11.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8月20日 9:00(北京時間),投標人應在此之前將密封的投標文件送達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受。
12.開標時間及地點:2010年8月20日 9:00(北京時間),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大廳。
13.本項目采購人:福建省司法廳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qū)西門井邊亭11號,郵編:350000
聯(lián)系人:江雄榕,聯(lián)系電話:83770169
采購機構: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福州市華林路128號屏東寫字樓14樓,郵編: 350003
項目聯(lián)系人: 黃筱卉 黃筱卉
聯(lián)系電話:0591-87803032 87819300
傳真:0591-87838013
發(fā)售招標文件聯(lián)系人:阮潔敏
保證金退款聯(lián)系人:阮潔敏
聯(lián)系電話:0591-87830250
傳真號碼:0591-87819301
開戶名稱: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銀行:興業(yè)銀行福州華林支行
帳號: 117130100100001915
保證金確認:黃暉
聯(lián)系電話:0591-87848985
福建省政府采購中心網(wǎng)址:www.fjgp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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